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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2023-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文/李鹏  时间:2023-06-16  浏览数:507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
转发《四川省2023-2024学年中小学
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2023〕-132(发)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川教函〔2023〕19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教辅管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通知》中各项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
        二、依规开展订购
        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中牟利。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在教育厅《教辅目录》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其中,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辅材料和高一、高二年级教辅材料在四川省组织评议前,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使用,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有关规定,不得统一代购。各中小学校根据学生的教辅材料订购情况,为授课教师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免费提供给教师使用。
        三、明确使用时间
        按照四川省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实际,《教辅目录》中公布的各学段、各年级同步练习册和语文同步阅读教辅材料于2023年秋季学期起使用;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使用;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于2023年秋季学期起使用;寒暑假作业于2024年寒暑假使用。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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