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搜索站点:
站内搜索:
(通知)
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2015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作者:易恩信息来源:双流教科院更新时间:2015-11-19浏览次数:1796
各中小学、幼儿园:
依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1号)和《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结合成都市实际,决定开展2015年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成都市教育局2015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进行转发,并对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参评对象:近两年(2014年1月1日——2015年11月18日)已通过结题鉴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育科研课题成果。凡主体成果已获得省、市政府及其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教学成果评选。
二、双流县参评名额8项,学校按通知要求上报县研培中心理论室后,再按名额择优向成都市推荐。
三、参评学校务必认真阅读成都市教育局评选通知,符合参评条件的学校务必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成都市教育科研网络平台进行申报,网络申报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保持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材料的一致性。
四、县级申报时间: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12月2日前向双流县研培中心理论室报送,纸质材料的装袋要求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并将申报主体材料的电子以申报学校名命名发送到9701719!凡逾期不再受理!
成都市教学成果奖两年一评,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并按通知要求落实!
联系人:易恩,13658093028;陈丽 , 13350070214
附件:成都市教育局2015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
双流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附件:成都市教育局发文通知 15函105—2015年度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