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解课程标准,确定课堂层面的学习目标
——“瞿上讲堂”第三十四场成功举办
2019年12月12日下午,双流教育“瞿上讲堂”第三十四次讲座在棠湖小学多功能厅顺利举行。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研究员,全国教研员研修中心特聘专家,博士生导师朱伟强教授为大家作了题为《分解课程标准,确定课堂层面的学习目标》的专题报告。双流区各公民办中小学分管教学副校长、课程与教学处主任,区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导师和学员,区第八期中小学骨干教师暨“教学评一致性”实践研究种子教师培训班全体学员,区研培中心全体研培员共计500余人聆听了报告。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主任邱刚田主持了会议。
朱伟强教授从认识课堂层面的学习目标、课程内容标准和分解课程标准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地简述。
课堂层面的学习目标是怎样的?朱教授指出课堂层面的学习目标是希望学生经历一个课时的学习以后形成的预期结果;是指在课堂教学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某项学习任务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它有三项基本功能:明确教学内容、提供教学活动设计的方向、提供教学评价依据。课堂层面学习目标的构成要素有行为主体、行为表现(行为动词+核心概念)、行为条件(学习环境)、表现程度等四个方面组成。课堂层面学习目标一般的陈述格式是:“通过什么内容和(或)方式学习或展现,知道或会做什么,体验或表现什么,(提高或发展什么)。”
课程内容标准是怎样的?朱教授指出课程标准是一个学习目标(学段目标)体系;内容标准是对一个学段(或水平)的预期学习结果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陈述的方式、陈述的句型结构和陈述的核心关键词。成果性目标的陈述方式主要是说明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所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具体明确、可观测、可量化。体验性或过程性目标的陈述方式是描述学生的心理感受、情绪体验,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历时性的、过程性的,因而称过程性目标、体验性目标、生成性目标。表现性目标的陈述方式是明确安排学生应用知识技能的各种表现机会(际遇),所采用的行为动词通常与学生表现什么有关。普遍性目标的特点是把一般教育宗旨或原则与学习目标等同起来,因而具有普遍性、内隐性、规范性,难以直接测评。能力目标的陈述方式描述的是一种能力,包含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陈述课程标准的句型结构有四种:一是行为表现(行为动词+核心概念 ),二是行为表现+行为条件,三是行为表现+表现程度,四是行为表现+行为条件+表现程度 。从陈述课标的核心关键词来看,其表述的结构呈现为多种组合:一是单一行为动词+单一核心概念,二是单一行为动词+多个核心概念,三是多个行为动词+单一核心概念,四是多个行为动词+多个核心概念,五是行为动词和这些动词指向的核心概念(名词)是同一个词,它们合二为一,是动名词。
如何分解课程标准?朱教授指出分解课程标准要采用要素分析法。教师先要分析一条内容标准的表述结构中是否具备了学习目标的四个基本要素。若有,则或替代,或拆解,(或组合/提炼,或聚焦/联结),对其进一步扩展、剖析;若无,则须结合具体情境界定、补足,以形成课堂层面的学习目标。要素分析法的操作有四个步骤:第一步是确定分析单位,分析陈述方式、表述结构和关键词;第二步是分析行为表现;第三步是确定行为条件;第四步是确定表现程度;第五步是写出学习目标。朱教授还结合不同学科的具体案例给大家详细展示了成果性目标、体验性目标、表现性目标、普遍性目的和能力指标如何分解。
朱伟强教授的讲座高屋建瓴、言近旨远,赢得了参会代表的经久掌声。朱教授的真知灼见,为双流教育打开了全新的视角,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也为2019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区域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评一致性’的实践研究”的研究工作提供了精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