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等四部门 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系列活动的通知 成教函〔2024〕36号
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语委,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弘扬文明新风,培育时代新人,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24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语委、市广播电视台决定组织开展成都市2024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增强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自觉性,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社会风尚,助力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共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主题: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三、活动内容
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语言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中华经典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彰显时代精神,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推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展现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中华经典的传承与创新,助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本届活动分八项子活动:
市级活动
(一)“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
(二)“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
(三)“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
(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
(五)“书香天府”经典阅读活动(简称阅读活动);
(六)“蜀风诗韵”诗词大会活动(简称诗词大会);
省级活动
(七)“书香天府”经典阅读活动·阅读之家(简称阅读活动);
(八)“蜀风川韵”演经典活动(简称演经典)
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活动组织
(一)本届活动由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教育局(市语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活动。
(二)各区(市)县党委宣传部、语委、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本地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学校及行业部门积极参与省语委成员单位组织的行业系统比赛和活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动组织本地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和教师广泛参与市级活动,并统筹组织本地社会人员(鼓励家庭成员组队)积极参与诵读大赛、书写大赛。
五、作品报送
(一)市级报送。诵读中国(诵读大赛)、笔墨中国(书写大赛)、诗教中国(讲解大赛)、阅读之星(阅读活动)、篆刻大赛以及诗词大会六项活动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直管)学校负责组织本地区、本校积极开展选拔推荐,通过市级活动平台(成都市语言文字网)报送参评作品及参赛人员信息;市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后,遴选优秀作品及参赛选手参加省级评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6。届时将通知入围参赛者在省级活动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统一送报相关作品。
(二)省级报送。阅读之家(阅读活动)、演经典(课本剧表演)两类活动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直管)学校负责发动本地区、本校积极参与,通过省上活动平台直接报名参加,具体安排详见附件7、8。
六、赛事平台
成都市语言文字网站www.cdyywz.a785b作为此次活动的官方网站,参赛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该网站查看活动通知、报名参赛、上传作品、获奖名单及相关信息。同时,可关注国家语委的“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zhjdsdgc)学习往期的获奖作品。
七、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4年5月上旬
各地区、各学校按照各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本校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活动前期筹备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二)活动开展:2024年5月~11月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语委)、各学校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
(三)市级活动报送
1.上半年市级活动报送:2024年5月15日~6月3日
(1)所有组别篆刻大赛作品;(2)教师组讲解大赛、诵读大赛作品;(3)社会人员组诵读大赛、书写大赛作品;(4)拟参加省级评选的中小学生组诵读大赛、书写大赛作品。
2.下半年市级活动报送:2024年9月16日~10月30日
(1)中小学生组诵读大赛、书写大赛作品;(2)成都市“阅读之星”人员信息及省级“阅读之星”评选候选人员信息;(3)诗词大会成都市现场笔试答题选手信息。
(四)现场展示:2024年9~11月
1.举行“蜀风诗韵”诗词大会成都市现场笔试答题;
2.举行中小学生组书写大赛现场展示。
(五)颁奖典礼:2024年12月
公布活动获奖名单,举行2024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成果展示暨颁奖典礼。
八、奖励办法
诵读大赛、书写大赛、讲解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诵读大赛、诗教中国两项赛事按参赛作品总数50%的比例确定获奖入围作品数量。书写大赛按参赛作品总数30%的比例确定获奖入围作品数量。诗词大会根据现场笔试答题评分,确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成都市“阅读之星”报送人选经组委会审核后,均可获得成都市“阅读之星”荣誉。同时根据各地区、各单位(学校)组织开展情况及作品获奖成绩等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各组别一等奖作品单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市组委会对各奖项颁发电子获奖证书。
九、相关要求
(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语委办)负责活动全面统筹协调工作,活动执委会(成都广播电视台影视少儿传媒中心)负责活动执行实施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语委)、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鼓励农村地区的师生参加,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组织相关活动要严格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二)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费用。活动主办方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辅导等工作。
(三)作品推荐报送单位须对作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紧扣主题、积极健康,彰显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同时依据活动报送系统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往年已经参加活动并获奖的各类作品均不再参加本届活动。
(四)市活动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本次活动分省级评选及市级评选两次报送,教师组、社会人员组的省级、市级评选及篆刻大赛均在上半年一次完成,下半年不再开展市级评选工作,教师组书写大赛将根据2024年教师书写技能大赛评选结果推荐报送省级参赛,不再另行评选。中小学生组作品上半年评选仅为报送省级参赛,不进行市级评选,如不参加省级评选则可不用报送作品,如上半年已参加省级选,还需要再次参加市级评选,需要下半年再次重新报送作品。篆刻大赛市级不开展等级评奖,只遴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六)各项活动报名除市直属(直管)学校外,其余均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语委)通过市级赛平台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七)所有获奖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组委会将对报送作品进行核查,如有违规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且该学校及参赛选手三年内不得参加成都市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2024年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2.成都市2024年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
3.成都市2024年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4.“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5.“蜀风诗韵”诗词大会成都市选拔活动方案
6.成都市2024年“书香天府”阅读活动方案
7.四川省“书香天府”经典阅读活动方案
8.四川省“蜀风川韵”演经典活动方案
9.成都市2024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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