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 印发《成都市民办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教函〔2024〕34号
文/罗莉 时间:2024-04-25 浏览数:361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管民办普通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全市民办普通中小学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与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成都市民办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各区(市)县,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民办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指导和评估,促进全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1.成都市民办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2.成都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3.成都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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