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双减政策下学生升学评价指标改革的提案》答复的函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
《关于双减政策下学生升学评价指标
改革的提案》答复的函
成教办理〔2022〕119号
冉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下学生升学评价指标改革的提案》(第1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成都市作为全国“双减”试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精神,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坚持源头化治理、清单化管理,将“双减”工作作为全市教育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主线来抓,与“五项管理”、信息化教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广等改革统筹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取得初步成效。教育部“双减”监测平台对家长问卷调查显示,成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家长对校内减负满意率达98%。
一、落实“双减”要求,规范考试管理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规定,要求义务教育段学校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成都市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式为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为坚决制止不良机构和个人忽悠学生及家长、鼓动择校热、制造家长焦虑等乱象,市教育局对家长重点关注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题进行了梳理,公布成都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正面清单”(八要)、“负面清单”(八禁止),开展专项治理,严禁“小考”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2021年12月5日“成都教育发布”公布查处小考情况通报。
二、实施评价改革,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确保教学质量、科学评价学生学业水平,市教育局以“五育并举”为核心明确好学生、好教师、好学校、好教育的评价标准,制订《成都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建立包括身心健康、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学业水平、艺术素养、兴趣爱好等全维度指标体系,每年对全市3万多个样本进行监测并建立督导改进机制。指导初中以《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涉及各项内容为基准,对学生学习成长给予科学全面评价;指导小学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学科过程性评价以激励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信心为主要目的,重点评价学生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自主性以及参与学习活动所表现的兴趣、合作、交流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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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妍;联系电话:61881701)
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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